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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挂靠服务合法吗?

时间:2021-06-09 09:52河北网(www.he-b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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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劳动者通过中介机构挂靠的方式,支付一定服务费获得某企业“员工身份”来代缴社保。然而,纠纷时常发生:中介卷走个人社保费,挂靠企业不肯续保;个人假借挂靠骗企业薪资、福利……

在网上搜索“社保代缴”,发现相关结果达1500多万条,充斥着各种提供社保挂靠服务的中介广告。笔者联系上一家声称有着10年社保服务经验、累计服务80万人次的中介后,其客服介绍,社保挂靠有4种情况,自由职业者想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长期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在一处,孕期女职工想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想提前5年退休早拿养老金。除了要缴纳个人和企业的社保费,还要支付服务费,挂靠1个月100元、3个月200元、6个月360元、1年600元。

很多人之所以选择挂靠是为了提前5年拿到养老金。根据规定,城镇女职工50岁即可办理退休,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劳动者,领取退休金的年龄为55岁。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保登记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为“非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但挂靠过程中,企业会伪造工资表和单位员工花名册等劳动关系材料,这些是违法行为。

一些劳动者错误地认为,社会保险法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属于职工和企业自愿。然而,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保待遇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骗取社保待遇情节严重的企业,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单位员工花名册和工资表等造假行为经不起查验,这种骗保行为有可能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现实中,被挂靠的企业会面临被“非员工”骗取薪资、福利待遇的风险。“造假的挂靠材料做得太真,拿到法庭上反而成了不利证据。”3年前,石家庄某物流公司总经理董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公司一大客户求他挂靠一名“非员工”,帮缴1年的五险,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为了公司发展,董先生答应并找到人事专员,不仅伪造了考勤表、社保新增参保职工申报表、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等一系列材料,为降低人社部门处罚风险,他甚至让这位“非员工”来公司储存指纹信息。那时他发现这位“非员工”已怀孕。

8个月后,这位“非员工”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要经济补偿金以及生育津贴,共计4.56万元。最后,由于既没有委托代缴社保协议,也说不清这位“非员工”不是自己公司的员工,该企业败诉而终。

“个人和企业都有被骗的风险。”按规定,社保代理企业在工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后,还需在当地人社局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然而,业内的代理企业尤其是个人多数手续不全。当企业注销或个人“跑路”后,劳动者很难追回社保费。另外,挂靠者认为挂靠行为“拿不上台面”,多半不敢主动维权,这也助长了不良中介的气焰。

我省一家公司负责人说,像这位“非员工”这样假借社保挂靠骗财的现象在其他企业也时常发生。一些挂靠者挂靠成功后要求公司负责其就业、工资、福利、医疗、工伤及人身意外等。即便他们不想骗财,但一旦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后果。

社保“挂靠”不靠谱,参保人应以合法途径参保。我省一家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解释称,个人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或者说没有和工作单位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虽然说可能在这家工作单位工作,但是由于仅是临时性的工作,没有达到全日制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也就是说每日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4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24个小时,那么就不能够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所以所在的单位也不会给个人交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如果说自己又想拥有社保待遇的话,那么可以自行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进行参保。

对于灵活就业者而言,社保一方面可以解决退休后的养老问题,二是解决看病就医的问题。只是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因为没有工作单位,所以说自己的个人社保必须是自己全额自费来承担,这一点和企业在职职工是有一个本质上的区别,但是最终所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包括所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没有区别的,都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韩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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