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式涨价 如何不任性
洗车100元、理发40元、网约车不再赠券……春节前后,一些行业出现集中涨价现象,且涨幅惊人。价格大涨,有多少合理因素?春节前后有些商品或服务价格过高能否催生新的经济形态?近日,我们进行了走访调查。
春节前后,洗车、理发等行业价格出现较大涨幅
1月26日中午,省会某商场地下停车场的一家洗车店前停了20多辆小轿车,店内2个洗车位上,4名工人忙得不可开交。
“小车洗一次100元,只是普通洗,精洗服务已暂停,洗车会员卡能继续使用。”该洗车店负责人郭经理介绍,年前洗车的人太多,他叫来了所有没回家的工人还都忙不过来,自己也只好亲自上阵,可还是感觉忙得喘不过气来,其他的汽车服务内容暂时无法顾及。
“农历腊月二十三之后,价格就开始上涨了。平时小车洗一次50元,现在小车洗一次100元,明后天有可能再涨点儿。”郭经理说,按照以往经验,除夕和农历正月初一洗车的费用最贵。“最近几天中午忙得连饭都吃不上,趁着过年多挣点儿。”
当日下午2时,省会育才街上一家理发店的负责人罗女士,送走一位熟识的客户后稍微空闲下来。“每年春节前都是店里最忙的时候,到了年底,大家要走亲戚、会朋友,都想利利索索的。而且,很多地方有正月里不理发的说法,所以都赶在这几天来理发,价格也就涨起来了。原来理一次发20元,现在40元,即使这样还忙不过来呢。”罗女士说。
春节前后,一些饭店利用春节套餐、最低消费等方式变相涨价。
“幸亏提前预订了,不然过年的时候再找饭店肯定不好找。”省会市民李先生在某饭店预订了2月1日中午的房间,但饭店只提供套餐,不允许单点。“这些菜平时也就四五百元,可是成了春节套餐后,价格就涨到六七百元了。”
我们走访发现,2017年春节前后,出行价格也明显上涨。“以前春节前后出行方式只有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价格不会出现波动。而现在网约车的出现,让出行的价格也随着市场变化出现了不小的波动。春节前后,网约车的赠券活动全部取消,相当于变相涨价,涨幅在三四成左右。”不少网约车用户说。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从腊月初开始到农历正月十五左右,市区里的洗车、美发、餐饮、家政等行业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涨价现象。这波涨价大都从家政行业开始,在洗车、美发行业达到顶峰,人们称之为“春节式涨价”,涨价幅度依据不同的地区、时段差别很大,涨幅大多超过七成。
供需矛盾、成本上升、跟风涨价等成为价格上涨推手
“工人大部分回老家了,只剩下两三个人,需要洗的车又太多,能不涨价吗?”洗车店的郭经理说。
不少商户都表示,春节期间服务行业的很多员工需要回家过年,造成了服务供给不足。而人们过年时要走亲访友,都希望自己的爱车干干净净,也都赶在节前洗车。供需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价格就会上涨。
节假日带来的额外成本也抬高了服务成本,这一点在餐饮行业比较突出。春节期间继续营业,商户需要面对来自人工等各方面成本的上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法律规定的3倍工资、采购成本增加、设备耗损加剧等。
节后招工难,在春节前后的涨价行为上也有所折射。有些商户表示,出于留住员工的考虑,他们也会主动提高服务和商品价格。“大部分员工都回家过年了,商家难招工,必须多付给留下的员工一些钱,由此产生的服务业成本增加导致涨价是比较正常的。”某餐饮企业负责人说。
搭车涨价行为普遍存在。我们走访多家洗车店、理发店时发现,即便是当地人开设的摊位,也会趁着春节前后大赚一笔。“别人家的价格都在上涨,我也就跟着涨啦。”
对此,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洗车、美发等服务行业,实行的是市场调节定价,春节前后因供需关系和人工成本增加而合理提价不属于违规,不过前提是要明码标价。“如果没有明码标价,或者价格离谱,消费者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专家建议,对企业的合理利润作出规定,鼓励新兴经济形态出现
“为了平抑‘春节式涨价’,相关部门出台了价格备案、集中投放、补贴物价等措施。高速公路春节期间对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通行费政策也降低了人们的出行成本。”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副处长刘宏连表示,春节前后,全省共安排1500万元资金对肉菜价格进行补贴,从结果看,粮食肉菜等的价格春节前后没有出现大的波动,且供应充足,这也对其他商品的价格稳定起到了示范作用。
刘宏连表示,春节前后涨价的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涨价是他们追求短期暴利的一种短视行为,也反映出这些行业发展不成熟、自律不够的现状,相关部门应该肩负起监管的责任。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但没有进一步细化的规定,在监督涨价的过程中,难以找到标准判断暴利是否存在。
对此,相关法律专家则呼吁“反暴利法”的出台。“应该对企业的合理利润作出规定。比如,某一个行业的利润超过该行业的百分之多少就算暴利。还要有效监督企业的涨价行为,当企业表示因为成本上升而涨价,它需要出示相关票据、账单,证明自己的涨价是合理的。”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辉表示。
马辉建议,在这样的法规出台之前,各地相关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标准或管理办法,明确涨价时间段、涨价幅度等,让“春节式涨价”有章可循。
“从现实表现来看,‘春节式涨价’暴露出的市场不完善,也能够激励更多商业形态的出现,比如自助式服务和共享经济。这些新兴的经济形态往往能够抓住春节这个特殊时期,通过平价入市积累口碑,从而站稳脚跟赢得市场,能有效抑制‘春节式涨价’的冲动,同时也能带动所在行业转型升级。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对它们进行鼓励和引导。”刘宏连表示。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一切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 河北新闻
- 地区新闻
- 娱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