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天然气价改10日起全国铺开
民用气阶梯式定价或成方向
在广东、广西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开展近两年之后,自7月10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天然气价格改革将全面铺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方案,这次天然气价格只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同时,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增量气两个部分。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85%的水平确定。
此次调整参照的存量气标准是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增量气是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2013年调价涉及的存量气数量为1120亿立方米,增量气数量预计为110亿立方米,两者的比重分别为91%和9%。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分析称,本轮全国气价调整只针对非居民用气,体现了政府保障民生的意图。与此同时,还区分了存量和增量部分,虽然增量气提价幅度相对较大(相当于上涨了30%以上),但由于其整体份额占比较小,因此对下游消费压力影响不会太大。
近年来,中国天然气需求不断膨胀,进口依存度不断提升。据统计,2007年-2012年,中国天然气进口量从40亿立方米增加到425亿立方米,5年增长9.6倍;进口依存度从2%提高到27%,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国内天然气价格长期偏低,没有反应市场供求变化和资源稀缺程度。2012年,中亚天然气进口到岸完税价为每立方米2.71元。而中国尽管在2005年、2007年和2010年,三次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平均价格仍仅为每立方米1.15元。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价格调整前,每引进1立方米天然气要亏1.5元。气价倒挂的结果,是企业生产和进口的积极性不高,不能解决增加供应的问题。价格调整后,工业气价可以反哺居民气价,有利于疏导天然气产业链上的供给矛盾。”
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主要针对非居民用气部分,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在专家看来,未来国内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的方向可能是采取类似阶梯电价的阶梯式定价制度。
自2012年7月1日起,全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全面实施。在迄今近一年的时间内,运行效果良好。阶梯气价、阶梯水价在国内多个城市也已经率先试行。
“阶梯式定价体现了多使用者多付费的公平原则,符合我国资源品价格改革的思路。”林伯强表示,阶梯式定价可以保证老百姓基本生活的稳定,同时对超过基本需求的部分,按照市场化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
复旦大学能源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力波也认为,阶梯式定价比较符合我国民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方向。通过不同阶梯的划分可以区分不同消费群体,使得天然气定价更加科学且具有针对性。但在阶梯等级的划分时,需要充分考虑不同消费群体的承受能力,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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